浙江省嘉兴地区工伤意外八级赔付准则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嘉兴地区工伤意外八级赔付准则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嘉兴地区工伤意外八级赔付准则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水,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水,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水,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水;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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