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高龄失能老人居家养老补贴申请材料


烟台芝罘区高龄失能老人居家养老补贴申请材料


根据《关于申请芝罘区高龄失能老人居家养老补贴工作的通知》:
申请材料如下:
【烟台芝罘区高龄失能老人居家养老补贴申请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二)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三)残疾证(肢体、精神和多重二级及以上)及复印件一份;
(四)不能自理医学诊断书或病例的原件(必须清晰注明“常年卧床且生活不能自理”);
(五)本年度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满3个月以上的收据原件及生活不能自理证明信;
(六)当年死亡人员不计入统计;
(七)残疾等级达标有残疾证的,不用上报材料(四) 。
以上材料由受理社区(居民区)负责核对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高龄失能老人,由委托人到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区)申请高龄失能老人居家养老补贴,1月底前由街道(园区)将上年度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一并报区民政局审批 。逾期不办理申请手续的,不再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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