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 三 )

镇街房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编制资金补助请款计划表,提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相关补助资金拨付至镇街财政分局,由镇街财政分局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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