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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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温馨提示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烟花爆竹安全提示“九不要”
一、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商贩产品 。
二、不要购买漏药、脱壳、变形、引火线松脱、松动等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无厂名、无商标、无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 。
三、不要购买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 。
四、不要长期在家中、车内存放烟花爆竹 。
五、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六、不要在室内、阳台、楼道 , 以及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
七、不要让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
八、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
九、不要向路面的排水井盖内投掷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无小事 , 安全责任重于山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当地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
省公安厅组织各市公安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 。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1518
沈阳市公安局:024-23505499
大连市公安局:0411-88053502
鞍山市公安局:0412-8777110
抚顺市公安局:024-52787318
本溪市公安局:024-42833780
丹东市公安局:0415-3118805
锦州市公安局:0416-2573150
营口市公安局:0417-3610647
阜新市公安局:0418-2823161
辽阳市公安局:0419-3958093
铁岭市公安局:024-72843637
朝阳市公安局:0421-2623348
盘锦市公安局:0427-2682110
葫芦岛市公安局:0429-3175168
沈抚示范区公安局:024-83258735
【2023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温馨提示】辽河公安局:0427-760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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