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60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60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60条是什么


第六十条渔业港口的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前款所称渔业港口 , 是指专门为渔业生产服务、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者自然港湾,包括综合性港口中渔业专用的码头、渔业专用的水域和渔船专用的锚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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