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法定种类有哪些,物权法物权种类

【物权的法定种类有哪些,物权法物权种类】

物权的法定种类有哪些,物权法物权种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 。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 。所有权是自物权 。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 。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 。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 。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 。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 , 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 。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 。但这只是名称之争 , 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 。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 , 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 。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 。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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