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民事活动中有哪些权利 法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法人在民事活动中有哪些权利 法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法人在民事活动中有哪些权利 法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和自然人一样 , 法人也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没有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 它就不能参加民事活动 , 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样,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是自然能力,而是法律所赋予的一种资格 。但法人毕竟不同于自然人,这表现在其民事权利能力也有所不同,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主要有以下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 , 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 , 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 , 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 , 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 。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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