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自建房建筑红线控制注意事项


东莞自建房建筑红线控制注意事项


【东莞自建房建筑红线控制注意事项】建筑红线控制
农房的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和周边建筑保持协调,鼓励参照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乡村风貌导则进行设计,鼓励采用我市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 。对符合乡村风貌导则、采用我市设计通用图集的农房,顶层梯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3米的,该部分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高度 。
农房建筑投影不得超出用地红线,不能在一层占满用地红线又在二层以上悬挑超出用地红线,如户型设计存在悬挑的,只能在一层进行相应退缩,然后在二层及以上进行悬挑,确保每一层的建筑投影均不超出用地红线;允许农房门口、窗户的上沿挡雨板、女儿墙上沿挡雨板少量超出用地红线,但超出距离不得大于0.3米 。
对用地红线共线或红线间隔过小的农房,在建筑投影不超出用地红线的基础上,农房之间宜保持1米以上间距,以满足通风、采光、设备安装与检修等需要 。用地红线间隔不足1米的,原则上由双方等量退缩以达到间距要求 。
畅通消防通道
各村应规划好全村域的消防车道,确保所有农房前后左右至少有一侧具备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现状道路宽度不足以设置消防车道的,农房建设时必须退缩腾出适当距离的消防通道,满足消防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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