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有哪些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有哪些】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有哪些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 , 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
二、人民政府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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