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共有的该怎么处理,离婚了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 , 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
2、夫妻共有的房产 , 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 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 , 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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