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市户籍家庭公租房年审指南( 二 )


(三)住房情况材料说明:
1、有多名子女且未共同申请的人员 , 需同时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子女数量、子女姓名、子女自有住房情况等);
2、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申请的 , 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
【东莞本市户籍家庭公租房年审指南】3、自有房产属于危房的 , 需提交《全面改造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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