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住房情况材料说明:
1、有多名子女且未共同申请的人员 , 需同时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子女数量、子女姓名、子女自有住房情况等);
2、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申请的 , 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
【东莞本市户籍家庭公租房年审指南】3、自有房产属于危房的 , 需提交《全面改造检查表》 。
推荐阅读
- 东莞购房新政哪些人按新政策执行?
- 异地户籍人员能否在广州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 东莞自建房何时恢复报建?
-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何时出台?
- 东莞自建房最高建几层?
- 石家庄派出所户籍窗口地址、电话
- 东莞自建房报建层数
- 东莞自建房报建审批时间
- 东莞最新报建恢复进展
- 东莞自建房报建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