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哪些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


南通哪些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


延长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到2023年底包括:
1、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100万元及以下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对向农户发放10万元及以下贷款的利息收入、为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 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南通哪些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3、对小贷公司10万元及以下农户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其按年末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所得税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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