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中指指的是正直 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中指指的是正直 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以直报怨”是一个常用成语,出自《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
这段话中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 被历代学者普遍解释为:“拿公平正直来回答怨恨,拿恩惠来酬答恩惠”(杨伯峻《论语译注》),“于其所怨者,爱憎取舍,一以至公而无私,所谓直也 。于其所德者 , 则必以德报之,不可忘也 。”(朱熹《集注》)“既不许以德报怨,故更答以此也 。不许以德报怨,言与我有怨者,我宜用直道报之,若与我有德者,我以备德报之也 。”(梁朝皇侃《论语集解义疏》)
“用公平正直报怨”到底是如何报怨,刘宝楠《论语正义》认为“以直”指报怨者内心没有余怨 。如果不能忘记怨恨,报仇后能够忘记就是直;如果能够忘记怨恨,即使不报也是直 。刘解基于儒家“忠恕”观作出是读,但从社会历史角度来看 , 这种阐释与当时“父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同国”的社会舆论相左,恐怕曲解孔子原义 。
出现这些误解,是因为后人多从“公平”“正直”这一常用义去理解“直”字 , 而忽略了“直”还有一个更为原始、而今人较少使用的含义——相当、对等 。战国晚期及秦朝时期的出土文献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为我们提供了佐证:“论狱何谓不直?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是谓‘不直’ 。”这份珍贵的文献记载了战国时期的量刑准则——适当原则 。“不直”字面义是不相当 。法律义指:罪应该重而故意轻判之,当轻而故意重判之 。也就是说罪行和惩罚不相当 。
从词义发展角度看 , “直”初义指双方在空间相对 。《说文》:“直 , 正见也 。”正见指两方相对 。《墨子·备穴》讨论当发现敌人挖隧道攻城时,守方需“急堑城内 , 穴其土直之”,意思是说应赶紧在对着敌人所挖方向挖隧道以防范之 。《仪礼·士冠礼》也说:“夙兴,设洗直于东荣 , 南北以堂深,水在洗东 。”郑玄注:“洗,承盥洗者 , 弃水器也 。”“荣,屋翼也 。”指盥洗盆对着东边的屋翼 。
此义后来引申为数量方面相对,有“相当”“对等”之义 。《管子·山至数》:“币数之准 , 一县必有一县中田之策,一乡必有一乡中田之策,一家必有一家直人之用 。”《管子集校》引张佩纶曰:“中、直 , 皆当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货币流通的标准数量 , 在一个县须适合于该县土地的调查数据(与土地情况相当的数据),……在一家必须与一家人需要的用度相当 。《吕氏春秋·孟夏》:“行爵出禄,必当其位 。”高诱注:“当,直也 。”意思是:封爵赐禄 , 一定与他们的地位相当 。又指婚姻双方相当,《诗经·柏舟》“实维我特 。”毛传:“特,匹也 。”《韩诗》“特”作“直” , 云:“相当值也 。”按:匹,配也 , 相当也 。异文“直”说明,直有相当义 。再引申,指价钱与货物相当 , 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金布律》“大褐一,用枲十八斤,直六十钱 。”
“直”又写作“值”,二字同源 。“相值”是汉代习语,《说文》:“当,田相值也 。”段注:“值者 , 持也,田与田相持也 。引申之,凡相持相抵皆曰当 。”据此可知,“当”“值”指相对当,从而引申出“相当”“对等”义 。《仪礼·丧服》:“大功八升若九升 。”汉郑玄注:“不言七升者,主于受服 , 欲其文相值 。”唐贾公彦疏:“值者,当也 。……初死,冠皆与小功衰相当,故云‘文相值’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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