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条件

(1)房屋赠与的条件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 , 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 ,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不适用前款规定 。
(2)捐款和赠与的区别1、个人和单位将金钱赠送给其它人和单位团体的行为称为捐款;2、“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3、捐款其实也是一种赠与,我们也可以说是捐赠 。捐款赠与的就是钱,而一般赠与可以是钱可以是物; 4、是否对该财产享有权利应以交付为准;5、对付条件的捐赠,接受人没有按根据约定履行条件的,捐赠人可以撤消捐赠;6、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
(3)股权赠与的程序是什么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赠与的前提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 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 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4)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房产继承和赠与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而赠与一般发生在赠与人生前 。
2、接受财产的主体不同 。继承的主体为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者是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为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 。
3、适用的法律不同 。继承主要适用的是《继承法》,而赠与主要适用的是《合同法》 。
4、适用的税费规定不同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 , 需缴纳全额契税,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
①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 , 不用缴纳契税;
②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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