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残疾人补贴停发情形】
衡阳残疾人补贴停发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户籍迁出衡阳的;
(二)死亡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的(正在服刑,刑满释放后未满两年或刑满两年期间仍有违法行为);
(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
县市区残联每年5月底前对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进行重新审核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实行县、乡二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市、县市区残联要明确专人负责省残联建立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县市区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录入,于每年5月底前将相关信息上报市残联,市残联每年6月底前将县市区的基础信息数据汇总后统一报省残联 。
推荐阅读
- 衡阳残疾人补贴监督管理办法
- 衡阳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 衡阳市本级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通知
- 衡阳市本级一次性岗位补贴申领通知
- 衡阳购房补贴发放额度
- 衡阳购房补贴政策
- 衡阳市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 岳阳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 耒阳市重点就业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通知
- 岳阳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