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可以商转公吗?( 二 )


四、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控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前,开发企业应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有关要求,先向物价部门进行销售价格申报 。物价部门要会同房管、统计、国土等部门,根据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房价涨幅等指标对其售价进行测算,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严控房价出现过快增长 。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同品质在售项目成交价格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 。
五、深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改革
持续推进房地产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调整特定条件下出台的审批程序,大力营造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环境 。取消市政发〔2016〕32号文件第十三条“经国土部门审批同意,房地产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已签订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先行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可在取得上述证件后,办理不超过出让用地建设规模1/2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剩余1/2的预售许可手续待其土地出让手续完善后再予办理”;第十四条“经建设部门审批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期缴纳城市配套费(不包括地铁专项基金和热力、天然气公网建设资金),先行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延期缴纳时限为一年”的调控政策,提高房地产项目准入门槛,鼓励房地产业规模化发展 。
六、促进住房二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加快遗留问题项目处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快解决房产办证等遗留问题,有效增加二手房市场可交易房源,稳定二手房市场发展;加快建设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房源信息核验服务,提高二手房流通效率,促进房地产一、二级市场联动发展 。对涉及重大维稳问题及遗留问题的建设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市政府审议 。坚持住宅的居住属性,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商业、餐饮、娱乐等经营性用房使用 。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管理的指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住宅使用的日常监管 。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城(棚)改、物价、工商、税务、人社、公安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强化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囤地囤房、哄抬房价、价格欺诈、发布虚假广告、恶意炒作、制造“恐慌”气氛等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及购房资格审核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伪造或教唆、协助伪造购房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单位、个人,要严厉打击,依法予以严处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
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公积金可以商转公吗?】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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