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方案


2022年陕西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方案


一、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一)统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待遇政策 。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支付范围和参保地待遇报销政策 。
(二)统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三)统一异地就医结算待遇 。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同等医保待遇享受机制 。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 , 基本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 , 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其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本地就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制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跨省异地转诊待遇政策 。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结合人民健康需求和分级诊疗要求 , 做好以下政策调整:各统筹区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就医,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 , 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
3.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按规定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相关费用一并列入核查范围 。
4.我省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无等级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 , 视同为一级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
5.开通居民和职工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执行参保地待遇支付标准 。
6.取得参保地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且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 , 其就医费用可在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及标准 。非直接结算病种和非跨省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及标准 。
7.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可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
(四)统一异地就医转诊医疗机构资格管理 。各统筹区经办机构,确定并公开发布具备开具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证明资格的医疗机构 。每个县至少确定1家能够开具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证明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并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权限同步下放至已确定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
【2022年陕西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方案】二、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服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