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个税住房租金支出扣除规定


福州个税住房租金支出扣除规定


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01、扣除范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 可以按照按扣除标准享受定额扣除 。
02、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 ,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
03、扣除方式
1、纳税人未婚:本人扣除 。
2、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 , 分别扣除;
04、扣除时间
【福州个税住房租金支出扣除规定】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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