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有哪些不同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有哪些不同】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有哪些不同


1、适用条件不同.取保候审情况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羁押期限届满 , 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
2、监视居住情况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 , 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 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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