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
3、科技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达一定要求 。
4、拥有近五年内有效的知识产权 。
5、研发投入费用占销售收入(或支出成本)的比例达一定要求 。
科技型:
科技型企业是指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高 , 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的企业 。这一类企业一般分为二类:一类是通常意义上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信息、电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产业领域的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另一类为以客户信息和偏好开发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知识密集为特征的公司 。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必然伴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以及市场的不断检验,然而跟随始终不变的只有科技型企业的品牌,品牌作为巨大的无形资产 , 不只是体现在商品的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更可以作为先进技术的支撑、优良品质的保障、诚信经营的依托 。为了营造一个有利于品牌发育、成长壮大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导向、提升公众的认同度,科技型企业更应将传播作为企业今后发展的重中之重 。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名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要的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
科技公司经营范围
1、服务类 。
2、科技类计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生物与医药、化工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航天海洋与现代运输装备、能源与环保、民用核能技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 。
3、商贸类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服装服饰、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花木、保健用品、文体用品、电脑软硬件及配件、包装材料、办公用品、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化妆品、家具、木材、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印刷机械、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 。
4、食品类 。粮油制品、速冻小包装食品、奶制品、土特产、南北货、糖果糕点、饮料、日用香料、调味剂、保健食品、罐头食品、米面制品、植物油、茶叶、水产品、农副产品、食品添加剂 。
5、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高新科技企业申报
1、企业进行自我评价 。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认定标准 , 客观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则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
2、进行网上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注册登记表,将填好的注册登记表发至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完成企业身份确认 , 并将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络告知企业 。
3、企业提交认定申请 。企业根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发至认定机构,并将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
4、认定机构组织认定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审查,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 , 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附件5)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
5、公示和颁发认定证书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 ,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无异议的 , 予以备案 , 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 , 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 ,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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