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


1、党、政公文一律采用A4纸 , 16K纸不再作为公文用纸 。
2、上行文与下行文文头统一,上行文不再留空 。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3、成文日期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不用写01,写1即可 。
4、取消了“主题词”一栏 。
5、正文:3号仿宋 。层次序数依次使用“一、”“(一)”“1.”“(1)”,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第四层用仿宋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 , 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
6、发文机关署名:不论加盖公章与否,发文机关都必须署名 。加盖印章的 ,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 , 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 , 最后一个印章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 , 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 , 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
7、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
8、附件:应当另面编排,排在版记之前,“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
9、版记: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 , 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推荐高度为0.35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0.25mm) 。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 , 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
10、抄送机关:用4号仿宋体,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印发机关和日期也应用4号仿宋体 。
11、页码: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单页居右空一字,双页居左空一字 。
政府公文写作格式要求
公文写作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机关这四个部分组成 。其中标题常常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构成 。而正文部分,一般分为:主要事实、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义、决定要求、生效标识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
党政公文的一般格式由那几部分组成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 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
(十四)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
(十五)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2022
法律分析:我国党政机关的公文格式标准为《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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