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与解答


东莞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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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否需要提供证明?
答: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的在职职工外的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定于自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制度,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也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诚信原则向公积金中心如实申报 , 不需要提供任何劳动从业身份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不进行灵活就业身份资格审查 。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哪里办理?是否收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均可在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办理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
线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官方APP;
线下:全市12家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网点 。包括: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东莞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 。
3.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以在岗职工缴存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答:主要区分为在《通知》出台前是否已在我市开设单位账户:已经开设了单位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可根据个人工作实际及意愿,选择继续以单位在岗职工或变更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开设单位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
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单位在职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什么区别?
答:除自愿缴存协议特别约定外,灵活就业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管理等方面,适用本市规定,享有住房公积金的平等待遇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汇缴当月住房公积金,不能补缴 。
 ?。?)灵活就业人员汇缴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绑定银行卡的方式以“自动托收”或“手动托收”汇缴 。
【东莞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与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 缴存比例应为2%的整数倍 。
 ?。?)除《协议》的特别条款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不得同时以在岗职工身份缴存 。
 ?。?)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销户提取” 。
5.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答:可以 。按国家规定的税收政策在缴存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6.在岗职工所在单位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例如:霍某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公积金并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到A单位工作 , A单位并未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霍某担心违反贷款合同贷后停缴相关约定被扣罚违约金 , 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 霍某应督促单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定义务 。
如上述例子的霍某须督促单位为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履行义务,霍某可向公积金中心投诉、举报 。
7.张某月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已缴10月份住房公积金 。10月中旬张某入职新单位,单位能否继续为张某汇缴10月份公积金?在贷款申请时会不会计算余额?连续缴存月份会不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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