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遗嘱过程中要具备哪些实质性要件】
在立遗嘱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
因此,只要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遗嘱人自己单独所有或部分所有 , 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也是可以立遗嘱的并且也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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