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搬迁安置房产权问题 异地搬迁安置房的产权】
1、安置房的产权是按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 。如果签字人包括自己,就可以在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拥有产权 。
安置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即为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 所以有房产证 。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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