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收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收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 。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A、丧失父母的孤儿;
B、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C、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 , 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
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
(2)年满三十五周岁 。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5)年满30周岁 。(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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