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 公安部督办案件可以取保吗

【督办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 公安部督办案件可以取保吗】

督办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 公安部督办案件可以取保吗


1、一般不可以 。
2、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是属于全国性的大案要案 , 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对全国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才能公安部直接督办,因此一般不能取保候审 。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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