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宁波市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宁波市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还款提取时提供);
④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还款提取时提供);⑤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必须载明近12个月还款本息)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以当年还款本息之和为限,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贷款发放月)提取,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和,整取 。
温馨提示:在提取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 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当年还款本息之和(可取金额=当年还款本息之和-主借款人可取金额) 。提取时,另需提供被提取人工作单位开具的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的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若主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 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适婚年龄子女购买首套房,可提取其父母住房公积金) 。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宁波市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推荐阅读:宁波住房公积金办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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