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 , 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2.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申办时无需提交本材料)
3.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申办时无需提交本材料)
4.高校毕业生证书复印件(申办时无需提交本材料)
5.单位开户银行帐户信息(原件)
办理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市人社局3号楼9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株洲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申办指南】咨询电话:0731-2868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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