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州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公告( 二 )


实物配租家庭无故未参加配租活动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市国有房产中心汇总报送相关保障资格登记部门取消保障资格,相关家庭自资格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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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州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公告】租赁补贴实行按月发放,由市国有房产中心负责,在资格登记之日的次月通知保障家庭办理相关租赁补贴核发手续 。每月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 。一、二、三人(含三人以上)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45、55、65平方米 。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公布 。
注:
1、非中心城区居民户籍的申请家庭,纳入上述保障面积标准计算范围的家庭成员均须持有中心城区居住证(家庭成员有在我市中心城区大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的,也可暂以入学证明替代居住证,但应同步尽快办理居住证) 。
2、无论申请时是否持有上述居住证等相应凭证,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填报,并纳入认定该家庭是否符合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审核范围 。
六、配后须知
 ?。ㄒ唬┍U霞彝ビψ跃踝袷叵喙毓芾砉娑ê妥饬藓贤?nbsp;, 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规范使用承租的住房,按时交纳租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开展的监督、审查等工作 。
 ?。ǘ┯邢铝星樾沃坏谋U霞彝ィ?由市国有房产中心转区房管局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保障资格(涉嫌收入方面问题的,由区民政局核查后反馈区房管局予以处理) 。市国有房产中心将依照合同约定予以清退并纳入我市信用体系管理:
1.通过不正当手段虚报瞒报申请资料 , 骗租骗保的;
2.转借、转租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 , 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7.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
七、咨询电话
鼓楼区房管局:87525521;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 。
鼓楼区民政局:87713282;台江区民政局:83269428;仓山区民政局:88366970;晋安区民政局:83640664
附件:1、;
2、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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