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汇总


天津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汇总


》》》天津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汇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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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彝コ稍保ê肮ぁ⑴渑技拔闯赡曜优┗贾卮蠹膊∽≡褐瘟频模?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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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
1、职工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
2、职工符合上述第(五)项规定的,可以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
3、职工符合上述第(六)项规定的,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
4、按照上述第(七)项规定提取的,死亡职工配偶及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及死亡职工配偶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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