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企业职工参保险种
企业职工在人社部门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的社会保险,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当年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纳 。
烟台市2020年度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经确定 。
根据省里文件精神,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对应月平均工资为5761元 。据此,确定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269元 。其中,与往年正常基数下限对应的2019年度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为3457元 。
企业社保登记办理方法
企业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传送的信息,即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时 , 补充完善单位社保专管员信息,办理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手续后,企业社保专管员可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办理社保增减员、缴费基数申报、缴费、社保查询、基础信息修改、退休申报等社保经办业务 。
参保单位职工缴费登记申报方法
1.增员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增员登记 。
参保单位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的增员的,不用提供任何纸质材料 。
参保单位到社保服务大厅柜台办理增员,需填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提供加盖劳动用工备案及就业登记专章的《( )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
2.减员登记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减员登记 。
参保单位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的增、减员业务,不用提供任何纸质材料
参保单位到社保服务大厅柜台办理减员,需填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并提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3.依法招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自办理就业证件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的外国人,由境内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参保单位办理外国人参保增员,需填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并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证件、外国人用工备案花名册 。在依法获得我国境内就业证件3个月内提供协议国出具的参保证明的,按协议规定免除其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的缴费义务 。
缴费方式
【烟台失业保险参保流程】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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