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2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积分入户方法: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 , 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 , 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 , 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 , 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
申请区域引导指标加分的 , 应在加分区域入户 。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 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
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 , 可同时申请办理 。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
具体管理细则如下↓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 因此2022年继续沿用该政策 。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做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 , 结合我市来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际 , 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居住证积分及积分入户的申请、核定、公告、管理等相关工作 。
第三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 , 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 , 适用本细则 。
第四条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申请积分 , 并根据积分情况申请成都户籍或享受对应的公共服务 。
第五条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 下同)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和积分入户 。
第六条自申请受理之日起 , 积分申请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积分入户资格申请办结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积分申报时间自2020年11月6日开始 。
第二章 积分指标
第七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 , 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 , 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
(一)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 , 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 , 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 , 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 , 不积分 。截止申请日上月起 , 上溯按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的36个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 , 与对应的3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所使用的省平月工资相比 , 计算出的36个比值的平均数等于及高于2低于2.5(含)、高于2.5低于3(含)的 , 分别加10分、20分 。
提供材料:①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 , 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②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 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省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系统查询打印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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