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三个层次分别是,教育目标系统的最低层次是

教育目标系统的最低层次是

教育目的三个层次分别是,教育目标系统的最低层次是


【教育目的三个层次分别是,教育目标系统的最低层次是】教师的教学目标 。
教育目的包括的三个层次:国家的教育目的、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师的教学目标 。
教育目的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的 。它反映了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也是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检查和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据 。
教育目的与教学目的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教育目的是国家培养什么样人才的总要求,反映社会成员在教育上总的需要 。教学目的是教学领域里为实现教育目的而提出的的要求 , 反映的是教学主体的需要 。教育目的引导着教学目的,教学目的必然受制于教育目的 。
教育目的三个层次分别是一、国家的教育目的
国家的教育目的居于第一个层次 , 它是由国家提出来的,其决策要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 , 一般体现在国家的教育文本和教育法令中 。
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居于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制定的某一级或某一类学校、某一专业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 , 是国家教育目的在不同教育阶段、不同级别的学校、不同专业方向的具体化 。
1、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确立
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任务确定的对所培养的人的特殊要求习惯上称为培养目标 。它是由特定的社会领域和特定的社会层次的需要决定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完成各自的教育任务,必须制定各自的培养目标 。
2、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
只有明确了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才能制定出符合要求的培养目标;而培养目标又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 。教育目的是针对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而培养目标是针对特定的教育对象而提出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对象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 因此制定培养目标需要考虑各自学校学生的特点 。
教育目的三个层次分别是,教育目标系统的最低层次是


三、教师的教学目标
教师的教学目标居于第三个层次,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结束后学生所能达到的预期标准 。
1、教学目标的概念
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 , 在完成某一阶段的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 。
2、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
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教育目的是最高层次的概念,它是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总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目标都要依据教育目的制定 。培养目标是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培养人的具体要求 。
教学目标是三者中最低层次的概念,更为具体,微观到每堂课甚至是每个知识内容 , 教育目的和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制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
幼儿园教育目标结构体系的五个层次教育目标体系是一个多种层次的体系,大致有以下层次:第一层次教育目的 。这是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总目标,或称终极的教育目标 。这一层次的教育目标的制定与社会制度、历史背景、民族传统、教育思潮直接有联系,由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或以政策形式规定 。终极教育目标具有高度概括性、方向性、指导性,是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目标的依据 。
第二层次教育目标 。即某一级某一类学校培养目标,依据教育目的,结合各级各类学校性质、专业特点制定 。它可分解为各种教育目标 。
第三层次课程目标 。是依据教育目标而制定的各种教学、教育活动的课程标准,体现在课程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德、智、体等各种教育大纲中 。课程目标可以是一个学年的,也可以是一个学期的 。
第四层次单元目标 。即一个教学单元或一项教育活动的教育目标,这是依据学校的教育目标、课程目标,结合学生实际由教师制定,并可进一步分解,具体编制为课时目标或某一次教育活动(如一次班会活动或一次春游活动)的目标 。上述第一、二层次教育目标是按学制规定,整个修业期满方能实现的目标 , 我们称之为远期目标或理想目标 。其意义着重在指出方向、远景,使人得到鼓舞,是制定具体目标的重要依据 。第三层次的目标是更加具体化的,可以在较短时期内实现的,我们称之为中期目标或中程目标 。第四层次目标是通过一次或少数几次教育活动即可实现的,我们称其为近期目标 。教育目标从第一层次到第四层次是逐次具体化的 。我们把具体到可观察、可测量、可直接操作的目标称作教育的行动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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