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惠保参保适合人群( 二 )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冠心病;脑梗死;脑出血;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的 ,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①被保险人未参加投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
②仅有临床不适症状 , 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均不是恶性肿瘤的治疗;
③使用未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④特定药品处方的开具与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不符;
⑤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特定药品对被保险人所罹患的恶性肿瘤治疗有效;
⑥在中国大陆境外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治疗;
⑦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
⑧被保险人在参保前如已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 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特定药品费用 , 本产品不予赔付(首次投保后发生的恶性肿瘤 , 在连续投保的续保合同中不受此限) , 但参保后初次罹患的恶性肿瘤产生的特定药品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
11.健康服务 。本产品健康服务是为“重庆渝惠保”参保客户提供的专属健康服务 。保单生效后 , 参保客户可以在“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申请使用,包括智能健康咨询、健康专栏、公益咨询问诊、疾病风险评估、慢病药品配送、用药提醒 , 共计6项健康服务 。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健康服务手册》 。
【重庆渝惠保参保适合人群】本产品所有页面的文字描述均为展示作用 , 具体保障信息以购买成功后生成的电子保单为准 , 本公司保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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