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海口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海口离婚证补办条件
【海口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1、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海口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
2、遗失或损毁离婚证;
3、提供原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
4、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补办材料
1、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3、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注:证件需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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