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借款人到贷款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2、借款人凭买卖契约、身份证、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以及首付款发票(收据)(购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为20%,二手房为20%)等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3、贷款银行查询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审核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计算实际可贷额度,商定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发放“一本式”贷款文本;
4、借款人正确填写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填写的不得另外加收费用),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足额支付首付款,在《补充付款说明》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后,将手续交贷款银行;
5、贷款银行将初审后的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到资金中心预审核;
6、资金中心预审通过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受托银行;
7、受托银行按资金中心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办理过户、抵押等手续;
8、借款人将抵押权凭证交贷款银行执管,并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账户”用于归还贷款;
9、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料以电子文档传递到资金中心终审;
10、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担保公司)账户 。
推荐阅读
-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 附承办银行 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程序
- 附示例 江苏夫妻双方签订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签约顺序
-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条件+材料 江苏公积金贷款
- 江苏公积金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业务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江苏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 江苏省直公积金委托提取逐月还商贷城市网点
- 材料+流程 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