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保缴费年限


福州市医保缴费年限


【福州市医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及时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外统筹区转入实际缴费年限)须达到25年(含)以上,且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不足的,按申报办理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时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补足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 。
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帐户 。
职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参保人员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符合省市视同缴费年限规定的累计工龄,可计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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