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狗证办理问答


西安狗证办理问答


西安狗证办理问答
1、《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是什么时间施行的?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经2011年9月28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
2:本市是如何划分区域限制养犬的?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九条规定:本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 。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 。
3:个人申请养犬有条件吗?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同时《条例》第十条规定: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烈性犬、大型犬名录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4:申请养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三规定:申请养犬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证件;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的居所 。
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养犬登记的: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有犬笼、犬舍、围墙等防护设施;
(三)有专职管养犬只的人员;
(四)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
5:养犬行为规范是什么?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依法文明养犬,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进行犬只免疫,依法办理犬只登记、年检;
(二)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四)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五)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六)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
(七)不得虐待、邊弃饲养的犬只 。
6: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有哪些?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
(一)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
(二)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
(三)餐饮场所、商场、宾馆;
(四)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小汽车及候车场所
(五)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
(六)其他明示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 。
以上禁止区域,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线人携带助残犬的除外 。
7:犬只乱跑造成交通事故、伤人怎么办?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养犬人、养犬单位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公路乱跑乱窜造成交通事故的,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8、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限制养大工作中有哪些职责?
答:《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本居住区限制养犬的自治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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