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动三轮车新规定


石家庄电动三轮车新规定


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全天限制通行复兴大街(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
摩托车(包括燃油、电动两、三轮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 ,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 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
【石家庄电动三轮车新规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 , 应当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 , 依法缴纳交强险、取得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后 , 方可上道路行驶 , 同时须遵守市区道路限行规定 。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 , 属于拼装车 , 不得上道路行驶 , 违者依法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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