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7个档次,上述缴费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当年选择某一缴费档次后不得改变,个人缴费按年缴纳 。
缴费补贴:
对应200元至3000元缴费7个缴费档次,分别对应缴费补贴为40元、50元、70元、100元、120元、170元、220元,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市)政府各承担50% 。
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其中: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加发5元;80周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加发1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区县(市)政府共同分担,省分担比例按照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分担比例执行,余额部分由市、区县(市)政府各承担50% 。
非沈阳市户籍人员是否可以在沈阳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可以参保 。
服刑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刑期间:不可以参保,出狱后可以参保 。
领取遗属待遇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参保
【沈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被征地农民是否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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