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及标准】【奖励对象】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广州完善学校和社会助学制度:
1、市、区、各学校要完善学校和社会助学制度,通过采取勤工助学、设置“三助”岗位、开通“绿色通道”、设立校内奖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等方式,完善本地本校学生资助体系 。
2、公办普通高校、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分别足额提取4%-6%、3%-5%的经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学生 。
3、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标准,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奖励学生 。
4、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设立专项奖助学金,资助和奖励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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