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二 )


2.家庭经营收入证明 。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且不限于经营收入纳税凭证、银行流水、销售(出售)合同等 。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经营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 。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
3.财产收入证明 。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且不限于房屋、土地等财产租赁(转租)合法有效合同(协议),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红利收入证明等 。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财产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 。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
4.转移收入及支出证明 。复印件1份 。包括且不限于转移收入(支出)的实际发生数额凭证(转账或汇款记录、收条、收据等),赡(抚、扶)养费有关的协议、裁决或判决文书等 。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转移收入或支出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承诺告知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 。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
5.因患重病、残疾、接受教育等刚性支出证明 。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病种见附录)的费用发票,家庭成员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杂费缴费凭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所需的康复、护理、辅助器械配备费用中剔除享受国家和地方补助政策后的自负费用凭据等 。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相关支出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 。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可扣减的刚性支出情况 。低保经办人员入户调查时,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云南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6.居住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在居住地居住满1年且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须提交居住证 。
八、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受理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或通过已开通的互联网申请平台,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或在线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请他人代办 。申请人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
第二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逐一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信息核对需经居民家庭或个人授权,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全部纳入核对范围 。对部门间暂未实现网络信息共享的,可采取离线信息核对或实地调查核对等方式进行调查 。核对报告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的参考依据,经核实后不符合条件的,不应纳入保障范围;核对报告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进行信息维护、标注 。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