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办理哪些材料需携带?


长三角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办理哪些材料需携带?


【长三角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办理哪些材料需携带?】哪些材料需携带?
(一)年满16周岁公民:
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
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
【最新消息】
10月20日起,启动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 。
首批试点城市包括
上海市全市
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
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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