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一览


武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一览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一览
专项附加扣除有六项,含子女教育支出申报、继续教育支出申报、住房租金支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申报、赡养老人支出申报、大病医疗支出申报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及标准详见下文 。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
继续教育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
赡养老人支出
大病医疗支出

一、子女教育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
2、扣除方式
(1)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双方各扣50%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3、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
二、继续教育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
2、扣除方式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
注意: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
3、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
三、住房租金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
2、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
3、扣除方式
(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已婚且:
①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 。
4、扣除起止时间
(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
四、住房贷款利息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
2、扣除方式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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