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 宿迁出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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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 宿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1号):
【离宿】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 合理安排出行 , 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 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所在市 , 确需前往的要做好个人防护 , 出发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 , 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
【来宿】
1.即日起 , 所有市外来(返)宿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并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 , 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抵宿后12小时内)等疫情防控举措 。近7天内市外来(返)宿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 。
2.即日起 , 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行程码带*) , 严格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 , 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跟踪健康监测 , 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除此之外的市外来(返)宿人员 , 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 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 , 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3.所有市外来(返)宿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 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 规范佩戴口罩 , 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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