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江苏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原文 江苏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是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大省 , 塑料制品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 。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 , 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存在不规范现象 , 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 , 以下简称《意见》) , 积极应对塑料污染 , 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 , 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 减轻资源环境压力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 现制定进一步加强我省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意见》总体要求为指导 ,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 , 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塑料制品生产 , 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流通、销售和使用 , 推广使用易降解、能回收、可循环利用的替代产品 , 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管理制度 , 协同有序推进全省塑料污染治理 , 努力建设美丽江苏 。
(二)基本原则 。
1.突出关键重点 , 稳妥有序推进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体现分类分级管理和强化源头减量要求 , 抓住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主要环节、消费使用重点领域、回收处置关键节点 , 抓好产品绿色合格、禁用限用减量、循环利用科学规范等工作 ,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
2.坚持创新引领 , 强化替代循环 。以可循环、能回收、易降解为导向 , 发挥省内科教资源和生产制造优势 , 积极研发推广经济适用的替代产品 ,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 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的新业态新模式 , 加快提升易降解、可循环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水平 。
3.鼓励多元参与 , 完善治理体系 。凝聚社会共识 ,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 禁产禁销禁用限用与有偿使用相结合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强化政府引导和市场监督管理 , 构建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各类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的现代塑料污染治理体系 。
(三)总体目标 。
到2020年 , 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
到2022年 , 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 , 替代产品得到推广 , 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 ,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
到2025年 , 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 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 , 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 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二、主要任务
(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
1.禁止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回收利用的塑料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 , 禁止以回收利用的塑料输液瓶(袋)为原料制造餐饮容器及儿童玩具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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