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全文( 二 )


4.信息技术
采用“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的方式进行 。其中,过程性评价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终结性评价实行计算机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 。
5.通用技术
采用“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的方式进行 。其中,过程性评价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终结性评价实行计算机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 。
(四)考试时间
信息技术科目的终结性评价安排在第2学期结束前;通用技术科目的终结性评价安排在第3学期结束前;音乐、美术科目的必修课程测试和艺术技能测试安排在第4学期结束前;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1次,按国家统一测试时间测试,运动技能测试安排在第5学期结束前 。
(五)成绩呈现和使用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成绩最终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免考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为“合格” 。不合格学生总人数控制在不超过全市当年考生总数的2% 。用作普通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统一高效的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运行机制 。
市招考办负责考试整体方案制定、计算机测试系统研发、考务组织和命题组织工作;市教研院负责命题人员培训与命题研究等业务工作;各区教育局做好考试组织、协调和考生缓考、免考申请的审核等工作;各高中学校做好具体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
(二)完善条件保障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 。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场地和设备由各高中学校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教学特色和运动技能测试的开考项目自行建设和配备;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计算机测试使用学校电脑机房 。
(三)规范教学管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课程,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不同爱好和特长发展 。
(四)严格监督管理
各区、各学校要建立考试管理、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分工,严禁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评定结果要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
(五)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
附件:
1.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2.广州市普通高中音乐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3.广州市普通高中美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4.广州市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5.广州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试行 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全文】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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