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费税怎么确定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南京消费税怎么确定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金银首饰外),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95号)
拓展阅读:环境保护税需要进行税费种认定吗?
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不同,不需要进行税费种认定操作,只需要填写《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表》就可以进行申报操作 。
【南京消费税怎么确定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录入基础信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表”模块,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基础排污信息保存后,填写对应附表,保存后就完成了基础信息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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