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方法
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你的汇总薪资,没扣除你月应缴杂项的薪资 。
实发工资:扣除了你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 。
举例说明:假如小陈在2019年1月份应发工资为8000元,假设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000元,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下,他的实发工资是多少呢?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通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可以计算得出,应缴税款60元 。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类保险-缴税=8000-1000-60=69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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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南京个人所得税减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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