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领军人才适用 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高端领军人才适用 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指南
【政策依据】
(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
【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自2018年8月31日起) 。
【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本区的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及其他经认定的单位和在上述单位中工作的人才 。
人才公寓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单位不提供住房;
(二)经南沙区认定持有A、B、C证的高端领军人才,具体包括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及青年后备人才;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在本市未转移或出售过住房(经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除外);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未享受过区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住房补贴、房改房、解困房或其他相似形式的住房优惠政策(经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除外);
经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可予以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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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标准】
【高端领军人才适用 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经南沙区认定持A、B证的高端领军人才免租期限最长10年 。其中,符合申领安家补贴条件的,可在入住公寓3年内提出申请安家补贴,其安家补贴应扣减已享受的人才公寓租金 。持C证的高端领军人才,视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合理安排,免租期不超过服务期 。
具体标准如下:
1.杰出人才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可申请最高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经认定在本区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区户籍的可申请获赠所住人才公寓 。其他杰出人才可申请最高150平方米人才公寓;
2.优秀人才可申请最高120平方米人才公寓;
3.青年后备人才可申请最高100平方米人才公寓 。
【申请材料】
高端领军人才以个人为申请主体,申请人需到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1.广州市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见附件1-1,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核原件);
3.结婚证明(已婚人士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4.承诺书(个人适用)(见附件1-2,原件);
5.申请人才公寓住房情况声明书(见附件1-3,原件);
6.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自劳动合同履行之日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8.高端领军人才资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
以上申请材料均提供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时一并提供 。
(注:递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个人签名确认;复印件应为A4纸尺寸 。关于个人递交材料第7项,申请人如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自劳动合同履行之日起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资料)
申请需递交相关材料表格详见附件 。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下载填报《广州市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上传系统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后,按照申请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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